本文主要講述抗震設計對結構體系的設計要求,建筑設計應根據抗震概念設計的要求明確建筑形體的規則性。不規則的建筑應按規定采取加強措施;特別不規則的建筑應進行專門研究和論證,采取特別的加強措施;嚴重不規則的建筑不應采用。
建筑設計結構體系應根據建筑的抗震設防類別、抗震設防烈度、建筑高度、場地條件、地基、結構材料和施工等因素,經技術、經濟和使用條件綜合比較確定。
結構體系應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應具有明確的計算簡圖和合理的地震作用傳遞途徑。
2、應避免因部分結構或構件破壞而導致整個結構喪失抗震能力或對重力荷載的承載能力。
3、應具備必要的抗震承載力,良好的變形能力和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
4、對可能出現的薄弱部位,應采取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
結構體系尚宜符合下列各項要求:
1、宜有多道抗震防線。
2、宜具有合理的剛度和承載力分布,避免因局部削弱或突變形成薄弱部位,產生過大的應力集中或塑性變形集中。
3、結構在兩個主軸方向的動力特性宜相近。
結構構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混凝土結構構件應控制截面尺寸和受力鋼筋、箍筋的設置,防止剪切破壞先于彎曲破壞、混凝土的壓潰先于鋼筋的屈服、鋼筋的錨固粘結破壞先于鋼筋破壞。
2、預應力混凝土構件,應配有足夠的非預應力鋼筋。
3、鋼結構構件的尺寸應合理控制,避免局部失穩或整個構件失穩。
4、多、高層的混凝土樓、屋蓋宜優先采用現澆混凝土板。當采用預制裝配式混凝土樓、屋蓋時,應從樓蓋體系和構造上采取措施確保各預制板之間及預制板與周邊構件之間連接的整體性。
結構各構件之間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1、 構件節點的破壞,不應先于其連接的構件。
2、 預埋件的錨固破壞,不應先于連接件。
3、 裝配式結構構件的連接,應能保證結構的整體性。
4、 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的預應力鋼筋,宜在節點區以外錨固。
裝配式單層廠房的各種抗震支撐系統,應保證地震時廠房的整體性和穩定性。
砌體結構應按規定設置鋼筋混凝土圈梁和構造柱、芯柱,或采用約束砌體、配筋砌體等。